保山市公安局吸毒人员检测试剂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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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保山市公安局吸毒人员检测试剂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30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吸毒人员检测试剂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22500.00元(壹佰陆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5、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全生物样本毒品检测试剂二合一

68500

多项毒品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六合一

11500

  5.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5.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5.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1、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投标供应商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供应商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

  (六)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4.分公司报名须有总公司授权,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七)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但生产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八)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投标申请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报名后内自行下载

  3、方式:投标申请人在采购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

  确认投标:请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投标(bs666@163.com):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2、递交方式:

  (1)网上递交:投标申请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刻录的磋商申请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磋商申请人必须携带加密电子磋商申请文件所使用数字证书(CA)至开标现场,对上传的电子磋商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未携带数字证书(CA)造成磋商申请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视为撤回磋商申请文件,投标无效。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本项目独一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192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需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与采购文件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

  3.2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5、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6、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保公管发【2020】2号)》文件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承诺书并需在开标前提交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公安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66号

  联系方式:0875-219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电子邮件:BS666@163.com 传真:0875—2207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75-219213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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