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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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2402-KLZB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预算总金额(元):23927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927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1项,包括: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数据中心、法律法规智能应用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系统、统一移动行政执法系统(APP)、行政执法“监督大脑”系统、行政执法公示系统、一站式大数据检索系统、行政执法与监督知识系统、行政执法技术支撑系统。执法记录仪30台、采集站1台。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第一阶段:合同签订50天(日历日)内,完成行政执法业务主要部分的软硬件供货和部署调试,主要软件部分包括:行政执法大数据中心、法律法规智能应用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系统(除数据对接)、统一移动行政执法系统APP,满足各执法单位线上开展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条件;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90天(日历日)内,完善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系统开发部署工作,满足自治区各级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及各级监督日常工作,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满120天(日历日),全面完成软件所有开发部署工作,对存在的适应性问题修改完毕,符合全面上线交付使用要求,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方式: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②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至指定账户并将授权书、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开票信息等传真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售价: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

  售价(元):2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分标: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银行回执单复印件。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电汇、转账缴纳方式:

  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保证金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对公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

  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与项目(分标)一一对应,投标人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标的投标,应按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分标)虚拟账号在本项目报名成功后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请投标人务必保持此手机处于开通状态,如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请及时致电财务部联系电话确认虚拟账号事宜。【保证金缴纳账号为对公账号加上虚拟账号,例如:对公账号为771901196910333,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对应项目(分标)的虚拟账号为10000005,则对应项目(分标)的缴纳账号为77190119691033310000005】

  ②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人缴纳账户。投标人自行承担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活动或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3486778

  2.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商家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准确的唯一电子邮箱,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更正公告将统一发至该电子邮箱。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本级

  地 址:星湖路北二里1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1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1-238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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