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公安局(连平大广)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平县公安局(连平大广)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623-2021-00702
项目编号:GDZH202107001
项目名称:连平县公安局(连平大广)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11,141.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平县公安局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11,141.1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连平县公安局(连平大广)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11,141.12 | 2,711,141.1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货检验合格并正式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最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国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平县公安局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平县公安局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最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国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
1. 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二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滨河路
联系方式:0762-42840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762-3101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0762-3101288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8日
连平县公安局(连平大广)省际公安检查站装备建设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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