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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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执法记录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C2021-046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202106030

  预算金额: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采购需求:滦州市公安局购买执法记录仪250台;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特别提醒: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滦州市公安局

  地 址:滦州市人民东道15号

  联系方式:0315-7122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博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天地金融街第0001座01单元1门1205

  联系方式:0315-7388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建明 赵楠

  电 话:0315-7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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