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局警用装备智能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警用中标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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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TY2021-HW173-ZFCG173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局警用装备智能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965495(元) 杭州诚泰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1号厂房118-13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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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金华市局警用装备智能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硬件部分 详见文件、附件 1 695000 详见文件、附件
2 金华市局警用装备智能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配套改造部分 详见文件、附件 1 224788 详见文件、附件
3 金华市局警用装备智能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文宣部分 详见文件、附件 1 45707.6 详见文件、附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叶进,胡晓平,赖晓婧,张明雨,杨宁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86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10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明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12237

  质疑联系人:张明雨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12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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