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手持电台(含备用电池、有线耳机)购置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1-A143)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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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手持电台(含备用电池、有线耳机)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1-A143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手持电台(含备用电池、有线耳机)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万元

  最高限价:25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58 258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手持电台(含备用电池、有线耳机)购置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到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方式: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

  联系方式:022-27204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联系方式:022-865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金钰

  电 话:022-86599692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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