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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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干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吉安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21号

  项目名称:新干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8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智能终端采集仪

16套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2.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zfcg.jian.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新干县金川南大道35号,农村商业银行二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新干县金川南大道35号,农村商业银行二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未缴纳或未按照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5.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仅允许一名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新干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4)为不影响各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活动,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5)供应商代表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食用后垃圾请丢至垃圾桶内,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

  6.省外来赣参与磋商活动的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由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来吉参与磋商活动的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

  7.特别说明:响应人须将除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干县公安局

  地 址:新干县淦中大道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796-2607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白鹭苑二期一栋二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796-8226866

  电子邮箱:123950661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3755411237

     新干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仪采购项目.doc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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