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招联合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66021S91786
1.2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共544.969万元(共7个包);
1.4最高限价:共517.72万元(共7个包,各包限价详见下表);
1.5采购需求:
包1:最高限价19.06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警用多功能腰带 |
件 |
912 |
包2:最高限价21.65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警用伸缩警棍 |
件 |
633 |
包3:最高限价11.46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金属手铐 |
件 |
862 |
包4:最高限价30.50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警用强光手电 |
个 |
1070 |
包5:最高限价169.47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警用防割手套 |
件 |
1292 |
2 |
警用水壶 |
件 |
1459 |
3 |
挂肩警示灯 |
件 |
1415 |
4 |
防暴头盔 |
件 |
227 |
5 |
防暴盾牌 |
件 |
130 |
6 |
防刺服 |
件 |
227 |
7 |
警用防暴护臂 |
件 |
321 |
8 |
普通救生衣 |
件 |
146 |
9 |
防暴服 |
件 |
406 |
10 |
防火毯 |
件 |
81 |
11 |
防爆毯 |
件 |
81 |
备注:包5核心产品:防爆毯
包6:最高限价178.45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防毒面具 |
件 |
297 |
2 |
护目镜 |
件 |
1101 |
3 |
护肘护膝 |
件 |
1614 |
4 |
手持式金属探测仪 |
件 |
428 |
5 |
强光搜索灯 |
件 |
394 |
6 |
阻车路障 |
件 |
222 |
7 |
手持喊话器 |
件 |
372 |
8 |
抓捕器 |
件 |
177 |
备注:包6核心产品:手持式金属探测仪
包7:最高限价87.13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夜视仪 |
件 |
71 |
2 |
望远镜 |
件 |
259 |
备注:包7核心产品:夜视仪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费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包1-4: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审核认定的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并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包1-4仅接受制造商投标;第5-7包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3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包,平台服务费200元,下载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1年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江苏政府采购、中招联合网站发布公告。
6.2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3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
6.4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联系人:穆警官
电话:025-86361809,18963609157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
联系方式:025-83325579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臻、田文悦、蔡蓉蓉
电话:025-8332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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