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消防装备建设第3、8、21、49包更正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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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Z02967

  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消防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疑问。

  答:经核实,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

  2.关于招标文件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3.关于评标办法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设置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业绩、售后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产品的综合性能等,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

  4.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问题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5.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综合性能”项的疑问。

  答:本项评分标准设置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6.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项的疑问。

  答:本项评分标准设置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售后服务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7.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

  8.关于招标文件“所投产品截图”问题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不具限制性。

  9.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样品”项的疑问。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第二十二条,本项目属于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的情形。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适用于第3、8包)

  (2)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等进场人员,应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适用于第21、49包)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4)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

  联系方式:0551-6229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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