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林业局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设备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林业局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设备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QCSD2021-002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林业局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设备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5.07万元
5、最高限价:335.07万元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验收合格后付67%,剩余3%为质保金,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8、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9、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需求:
一、野外生存装备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指挥帐篷 |
2 |
个 |
2 |
便携帐篷 |
200 |
个 |
3 |
宿营装备(一袋装) |
300 |
套 |
4 |
防灾应急双肩包 |
50 |
个 |
5 |
强光手电 |
50 |
个 |
6 |
多功能军用水壶 |
500 |
个 |
7 |
望远镜 |
6 |
台 |
8 |
太阳能板、天线馈线蓄电池 |
5 |
套 |
9 |
手持对讲机 |
10 |
个 |
10 |
GPS |
10 |
个 |
11 |
台式对讲机 |
10 |
个 |
12 |
中继台 |
2 |
个 |
13 |
无人机 |
1 |
台 |
二、扑火队员防护装备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防护头盔 |
200 |
个 |
2 |
防护眼镜 |
500 |
个 |
3 |
阻燃服装 |
500 |
套 |
4 |
棉服 |
200 |
套 |
5 |
作训服 |
500 |
套 |
6 |
风雨衣 |
500 |
套 |
7 |
防火手套 |
500 |
双 |
8 |
三防靴 |
500 |
双 |
9 |
水靴 |
500 |
双 |
10 |
避险湿毛巾 |
1000 |
个 |
11 |
军用被 |
300 |
个 |
三、扑火机具设备表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风力灭火机 |
40 |
台 |
2 |
灭火水枪 |
200 |
支 |
3 |
发电机 |
4 |
台 |
4 |
水泵 |
2 |
台 |
5 |
水带 |
40 |
米 |
6 |
油锯 |
25 |
台 |
7 |
割灌机 |
25 |
台 |
8 |
清火组合工具 |
150 |
套 |
9 |
移支蓄水池 |
5 |
套 |
10 |
点火器 |
50 |
套 |
四、防火车辆购置表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运兵车 |
4 |
辆 |
2 |
防火巡护车 |
2 |
辆 |
详细内容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
7 |
承诺函 |
投标人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8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
9 |
质保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 |
10 |
售后服务承诺 |
承诺:有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在接到报修通知的4小时内应答,72小时内赴现场处置。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方式:现场登记并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到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
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5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美区政府采购网)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伊春森工美溪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刁先生
联系方式:13845878160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6458018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645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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