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招商场商圈可移动模块化消防站站体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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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商场商圈可移动模块化消防站站体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区城投公司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商场商圈可移动模块化消防站站体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按小型消防站标准配备消防车库、通信室、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餐厅厨房、浴室、晾衣室、贮藏室、盥洗室等功能库室。具体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标的额为285万元。

  2.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永宁寺西侧。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设计、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1A6RM7qpNyWVO7EsJ_BYA ,提取码:dkog)。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2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5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9. 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从6月22日开始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高超

  电 话:0515-8991865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王福元

  电 话:18905108101、0515-882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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