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阳江、潮州、珠海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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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浮、阳江、潮州、珠海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其它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10Z22105061

  项目名称:云浮、阳江、潮州、珠海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

  预算金额:1114.0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14.0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指采购人签收货物时间。包组1-2所投产品为进口底盘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所投产品为国内底盘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包组3-30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合同内所有要求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3.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2021年8月9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其它补充事宜

  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5号浙江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210Z22105061)标书款

  汇款成功后,按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提示登记报名,并下载标书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无论投标多少个包组,购买一份招标文件即可(总共300元)。

  4.非现场报名的,请把《报名表》Email到whda@21cn.net。

  (三)、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样品收取、截止时间和投标样品收取地点、投标样品退回最后期限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9日10:30-11:00

  2.样品收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5号浙江大厦五楼大会议室

  3.递交样品时间:2021年08月9日8:30-11:00。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交样品(样品需粘贴标签,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找工作人员签名登记。样品(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本身都必须粘贴牢固标签,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请固定在样品上,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请投标人综合考虑使用电梯时间以及样品尺寸与电梯的兼容性,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代理机构不负相关责任。

  4.投标样品退回最后期限

  2021年8月10日17:30

  退回最后期限以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代为保管投标样品,并有权自行处理,代理机构不负相关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联系方式:020-87119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韦先生、温先生020-87258495-20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先生、温先生

  电 话:  020-87258495-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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