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装备模块化及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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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装备模块化及器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07月 2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CS2021005A

  项目名称: 消防装备模块化及器材项目

  预算金额: 1698744.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9874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消防装备模块化及器材项目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4. 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交货、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成功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7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号

  方式:现场获取(地址导航详见采购文件“温馨提示”)或邮寄(自行在公告页面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填写完整、提供收件地址、收件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nzb@hnzbchina.com,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若须开具发票的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开具发票所需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4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未按此要求操作的,将导致无法成功参与后续的投标活动。

  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3)投标人可依据《关于规范固定交易员电子化录入工作的通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提前在中山市公共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固定交易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录入工作。固定交易员可以是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驻中山分支机构负责人(如有)或员工(人数不限)。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非现金形式)或电子保函【保证金为¥3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非现金形式)或电子保函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

  (2)银行转账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现金转账方式(获取子账号)>>选择包组名称(如有)>>选择申请银行>>点击‘申请’>>形成《缴款通知书》”。投标人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内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人申请的收款账号只适用于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的项目缴纳使用)。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

  (3)电子保函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电子保函方式(申请电子保函)>>选择拟投标包,点击‘电子保函申请’跳转到电子保函平台>>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系统部分)》。

  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④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山市东区永安一路10号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0760-2388962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2号内11-12层写字楼1110号

  联系方式:0760-889636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丹

  电话: 0760-889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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