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多功能抢险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多功能抢险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7日 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Q2021ZB34-CG1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多功能抢险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多功能抢险车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采购金额:计划投资245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车辆、器材配备到位。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5%,其余5%于质保期满后完成后支付。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车辆、器材配备到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查询截图)。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相关要求。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具备2项以上同类产品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表(以上复印件均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报名。
2、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49000元(肆万玖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10:00时至2021年6月23日20: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808010012010107666982,开户行行号:(402885600012)。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4、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需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业绩、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无效)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5、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
地 址:昌吉农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佳 1307991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楼815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杰 张欢 0994-22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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