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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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伊宁市迎宾路伊犁宾馆3号楼107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HH-CG-2021-09-1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1辆泡沫消防车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采购1辆泡沫消防车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1辆泡沫消防车,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2)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如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迎宾路伊犁宾馆3号楼107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按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第(1-2)条提交资料。(以上证件及资料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按先后顺序装订,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伊宁市迎宾路伊犁宾馆3号楼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 16:30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迎宾路伊犁宾馆3号楼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尼勒克县宜居路1-1号

  联系方式:0999-7797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迎宾路伊犁宾馆3号楼107

  项目联系人:陈静

  联系方式:131998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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