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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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 月20 日至 2021 年5 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1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S-CG-2021-007

  项目名称: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64.978

  最高限价(万元):364.987

  采购需求:夏作战服、冬作战服、春秋作战服、高帮作战靴、作战帽、作战大衣、作战腰带、训练鞋、长袖训练T恤、短袖训练T恤、服装标识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服务)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节约能源政策 4.1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4.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5.环境保护政策 5.1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5.2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3供应商需提供近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于2021年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供应商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近3年经营过程中,无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改的承诺函;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3信誉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失信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负责查询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20 17:30至2021-05-27 23:5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 月20 日至 2021 年5 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玉馨路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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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大街601号

  联系方式:13888997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

  联系方式:18669101207、15051713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栋

  电 话:18669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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