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G执法记录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G执法记录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8层C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31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2021-018
2、项目名称: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G执法记录平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99,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G执法记录平台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899,000.00元, 项目概况: 为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采购人拟采购用于执法场景的执法记录平台,提供可实时回传的执法记录服务,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执法记录平台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04 00:00:00 至 2021-07-0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附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回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26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8层C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期限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31 14:00:00
地点: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朱雀酒店24楼会议室朱雀酒店24楼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迎宾大道西段
联系人: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万老师
电话:3442015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德隆
电 话:029-82309053
传 真:029-8230905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8层C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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