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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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邗江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6 月 9 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CGDLG-20210503号

  2.项目名称:邗江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25万元

  5.最高限价:19.25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2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5 月 19 日 至 2021年 5 月 26 日

  地点: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翠岗路48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97318692@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11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 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联系方式:伍科长 0514-82931155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 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82129113

     挂网检察院.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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