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公安局警用办公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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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巴彦县公安局警用办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巴彦县公安局警用办公业务装备

  项目编号:巴政采[2021]JZ004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预算外资金286.325万元,财政付款。(包括运输、安装、调试)

  采购需求:

包号

名 称

数量

计量单位

简要技术规格

单价(元)

总价(元)

第1包

巴彦县公安局公安办公业务装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863,250

2,863,250

小计:

2,863,250

合计:

2,863,2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编制到响应文件当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 2021年5月17日至 2021年5月21日止,到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有效期

  1、投标保证金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巴彦县财政局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启

  时间:2021年6月8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巴彦县财政局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九、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供货地点和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巴彦县公安局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

  邮 编: 151800

  联 系 人:刘井林

  电 话:13204635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252号

  邮 编:151800

  联 系 人:王悦

  联系电话:0451-56059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451-56059073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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