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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消防招标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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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委托拟就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34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名称: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721202002000191 采购内容:消防车辆采购(6吨水罐消防车一辆、18吨泡沫消防车一辆;要求带随车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金额34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能够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安全标准。 技术规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物理特性:必须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6.项目供货期和地点: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供货完成; 地点: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行业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7-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地址:曹县青岛路五金城对辉煌变压器厂四楼

  联系人:潘洪亭联系方式:15562084567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联系人:周红联系方式:0530-5105008

  附件:附件:

曹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需求方案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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