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智能枪弹柜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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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智能枪弹柜升级改造(JSHCZC-202104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智能枪弹柜升级改造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5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C-2021046

  2、项目名称:智能枪弹柜升级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83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9.83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所有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1年2月-2021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后)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非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投标文件中1.5-1.7项中证明材料需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zcfg/gjfg/201608/t20160824_93179.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出具智能枪弹柜能全面接入《江苏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系统》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5月13日至 2021年 5月20日(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3、方式: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拍照或扫描发至邮箱(电子邮箱:1024493245@qq.com,联系电话:13952573302,0514-80827735),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23:59。磋商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至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4点00分至2021年5月24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与联系人预约。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次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188号

  联 系 人:王玉清     联系电话:13852407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

  联 系 人:张琴        联系电话:13952573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琴

  电   话:13952573302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供应商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量。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健康码或苏康码(绿色)、行程码。

  4、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JSHCZC-2021046智能枪弹柜升级改造.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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