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警用招标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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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3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参数。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省市相关标准及规范。

  4.项目的技术、物理等性能要求: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财政部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厂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邹平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耿主任 电话(传真):05434262626

  地址:邹平县鹤伴一路8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会 电话(传真):0531-88739988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2116号海信创智谷2号楼1001室
   采购需求方案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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