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陆家中队关于消防器材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陆家中队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消防器材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陆家中队;
2.联系人:马威;
3.联系电话: 0512- 36825062 ;
4.联系地址:苏州市昆山市陆建路(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钱磊、胡慧迪;
3.联系电话:0512-36872966;
4.联系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2座1017。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RHZH2021-KS-FST-003号;
2.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3.采购内容:消防器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响应函)。
(二)特殊条件
无。
(三)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 04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4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04月19日10:30至10: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六、报名响应及远程开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联系QQ:174645573;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网上开标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3.本项目由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代理服务费用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招标文件费用通过远程扫描二维码交纳, ,交费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
4.本谈判文件由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八、供应商成交后注意事项
1.请将《成交信息》(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2)与《成交报价明细》(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3)务必于一个工作日内发至351329393@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36872966。
2.在成交公告发出后,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七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即可至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2座1017领取书面合同。
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至市财政局九楼政府采购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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