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消防器材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拟对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消防器材装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HQ20022020042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消防器材装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器材装备)一批,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采购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自 2020 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百利城1期5-15号)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2.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 年4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地点:在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百利城1期5-15号)雅乐酒店楼上。
十二、投标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434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百利城1期5-15号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19882258656
2021年3月22日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特别说明:
1.1 2020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2020年 第5号)明确,消防救援领域165项现行行业标准类别由公安安全行业标准调整为消防救援行业标准,代号由“GA”调整为“XF”,顺序号和内容保持不变。
1.2 为了落实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技术参数中的标准代号调整为XF。目前,参考资料、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在实际投标中,使用代号GA标准仍有效。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消防器材装备采购。
二、商务要求(通用商务要求,适用于所有包件,如各包件技术参数有专门要求,以技术参数中专门要求为准)。
1.交货期及地点
1.1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生效后预付30%合同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3.货物包装要求
3.1货物包装必须防震、防水、防锈。若在运输过程中设备出现损伤,责任应由中标人负责。
4.验收标准和方式
4.1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正常稳定使用。所有涉及第三方产品的采购、安装、调试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售后服务,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 提供的技术资料(交货时提供)
5.1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5.2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性文件;
5.3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5.4移动式电控消防炮、移动式消防炮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6.安装、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6.1安装及培训
6.1.1涉及安装的货物,合同签定两周内,投标人提供设备安装条件的技术要求与技术指导。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家标准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6.1.2安装时间: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后,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负责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作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
6.1.3技术培训:投标人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工程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6.1.4投标人安装调试设备(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6.1.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投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2质保期:
6.2.1器材装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消防车辆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5年;
6.2.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2.3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人招标所要求的全套附件,专用工具按原厂标准和清单验收。
清单技术参数
1 |
手抬机动消防泵 |
1 |
★1.采用三缸四冲程风冷发动机,气缸工作总容量: ≥880立方厘米; 16.采用全电子数字化控制系统,能在系统中读取对应故障内容,并具有恒压功能设置,一键设置压力进行出水操作 |
2 |
移动式电控消防炮 |
1 |
1.材料采用AGS铝合金,T5高温热处理,表面硬质氧化和喷漆处理 ★3.射程:水≥60米 5.额定工作压力0.7Mpa、 |
3 |
移动式消防炮 |
1 |
1.流量:≥18L/S 2.射程:≥4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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