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公安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11 15:00
质疑答复
供应商名称: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万贯五金机电市场8号配送大厅20号
邮政编码:610036
法定代表人:潘瑞菊 联系电话:17711347540
委托代理人:蒲秀芬 联系电话:13388181339
被质疑人: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柳林路89号4楼
邮编:635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00011
(供应商)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因认为 达州市公安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17012021000105)的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3月5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对贵公司的质疑做出以下回复: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人质疑书。
质疑事项一:成交公告未公布成都明卫天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信息。
回复一:经查看成都明卫天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明确有:1、产品名称快穿防暴服;规格型号FBF-TF-JJ01;品牌金剑等信息,贵公司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无效!
质疑事项二:成交供应商成都明卫天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成都友毅缘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明安警泰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未查询到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回复二:经采购单位达州市公安局向成都市社保局发函询问,成都市社保局回函证明成都明卫天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友毅缘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明安警泰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成都市社保局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上三家公司按其申报工资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无欠费。此证足已证明成都明卫天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友毅缘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明安警泰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者承诺函有效,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通过资格性审查,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因涉及三家公司商业机密,如贵公司需要查看成都市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介绍信至达州市公安局处查看。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无效!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无效。
感谢贵公司对项目的关注与支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属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附:四川政府采购网成交结果更正公告截图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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