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车2辆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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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森林消防车2辆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2-2021-00013

  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车2辆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森林消防车2辆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消防设备消防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03,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吨森林消防水罐车90个工作日内交货,3.5吨森林消防水罐车30个工作日内交货,物资设备2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森林消防车2辆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3.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汕尾市

  联系方式:0660-320144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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