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法院采购警用装备网上询价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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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对 大足法院采购警用装备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邀请供应商)方式进行采购。 只有受邀请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此项目报价。

  邀请原因说明:

  1、及时解决我院售后服务问题;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66,9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66,9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办公设备 配置要求: 详见附件 ¥66,900.00 1(批) ¥66,9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报价截止时间:

  2021-03-16 15:00:00(北京)四、保证金

  无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付清。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人:

  赵彬联系电话:

  6438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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