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看守所购买在押人员装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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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看守所购买在押人员装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和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20 采购执行编号:YC21321301(CGC)

  项目名称:看守所购买在押人员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看守所购买在押人员装备 500,000.00元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从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要货电话或传真后24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2月25日 至 2021年3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和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2月2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4日17:30(工作时间)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03,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86570497@q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03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杨家坪支行

  账 号:123906812310802

  3.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名和响应无效。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0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0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0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唐佳

  采购人电话:1582310525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雪雁

  代理机构电话:023681696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佳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231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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